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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
1、 年满18-65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2、 北京人在外地工作的可受理,需提供相关证明;
3、 提出贷款申请时,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%的自有资金作为首付款;
4、 可受理非亲属的共同贷款,需加共同还款公证;直系亲属共贷不需公证;
5、 未成年人贷款需由监护人做主贷人,并提供监护公证;
6、 农户及个体工商户均可受理,需提供收入的相关证明、资产证明及个体经营的相关证件;
7、 可受理外籍人士贷款。
二、 贷款金额、期限、利率及还款方式
1、 贷款金额
u 住宅类房屋可贷成交价与评估价两者之低的8成;
u 公寓、别墅最高可贷8成;
u 商用房、写字楼可贷5成;
u 可受理抵押当中的房产;
2、 贷款期限
u 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,最短2年;
u 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65岁;
3、 房龄及区县
u 房龄在88年以后的均可办理,房产贷款年限+房龄≤土地剩余使用年限,88年以后(20年房龄)90平米以下的房产可按8成申请。
u 可受理87年之前的房产,但需要上门看房。
u 北京市城区的房产均可,除平谷、延庆、密云、怀柔四个区以外。
u 回迁房出商品房房本视同商品房做贷款。
4、 贷款利率
u 第一套商业贷款执行6.66%
u 第二套本行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10%---8.613%
5、 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 等额本息 固定利率 紧款松还 接力贷款 气球贷 双周供
三、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(除以下说明外,见资料清单)
借款人:
u 借款人(及配偶)身份证原件、军官证或护照
u 借款人(及配偶)户口本原件
u 婚姻证明(结婚证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、单身证明)
u 借款人(及配偶)暂住证(外地居民)或居住证
u 学历证明(大专以上需提供)
u 收入证明:统一格式,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印章。借款人月还款应占月收入50%以下。(月收入较低的情况下,可提供配偶的收入证明作为补充;)
u 所在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复印件1份,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过当年的年检)
u 1寸照片2张(近照、黑白彩照均可)
u 首付款凭证: 由经纪公司提供收据(银行人员见证原件,留存复印件)
借款人将首付款存入银行,存款入帐凭证作为首付款的依据。
业主当银行信贷员的面出具收条或签署首付款收据。
首付款资金监管凭证
u 买卖双方当着银行人员面前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1份
u 资产证明原件(银行流水、房产、存款、国债、车产、有价证券等,可提高资信)
四、 卖方及配偶需提供的资料:
u 房主(及配偶)身份证原件、军官证或护照
u 房主(及配偶)户口本原件
u 婚姻证明(结婚证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、单身证明)
u 房产证原件
u 原始购房合同(如为成本价购房需要提供此项)
备注:房主配偶由于工作原因或个人原因无法到场签约,可协调解决。
五、 审批、放款时间
◆ 资料齐备后,银行批贷手续需2--3个工作日。
◆ 银行见契税票三个工作日内放款。 |